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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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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工伤保险办理及报销流程

发布者:  时间:2014-03-22 00:00:00  浏览:

工伤保险办理及报销流程

1、受伤3天内向人力资源部备案,逾期不予报销。

2、由人力资源部向工伤保险科电话备案,63206134

3、由人力资源部向保险福利科电话备案,63206121

4、准备工伤认定申请表,与30天内送达工伤保险科和保险福利科。

5、工伤认定后,提供以下资料到工伤保险科报销

1)所有票据

2)费用总清单

3)病历复印件

4)出院证

5)门诊票的处方

6)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7)个人手写工伤待遇申请(按手印)

8)单位工伤事故说明书(日期写发生日3日内)

9)诊断证明书(复印件需在保险福利科盖章)

10)单位的营业执照(人力资源处准备)

所有票据均需贴在A4纸上,装入档案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