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工伤保险参保人员信息表》(需提供参保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和一寸证件照一张);
(3)工伤保险批量参保报盘、工伤保险批量停保报盘。
必须在事故发生24小时内电话备案,办公电话:60295613,三个工作日内报书面工伤事故报告,否则不予认定。
(9)医院医疗总清单、门诊费用处方以及检查结果单;
办理时间:每月1——20号。当月受理,次月10号前结算支付相关待遇。
(8)属交通事故的须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损害赔偿调解书
办理时间:每月1——20号。当月受理,次月10号前结算支付相关待遇。
工伤保险科办公地址:新郑市玉前路社保局办公楼410室 办公电话:60295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