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纹签到机考勤管理规定
为促进学校教职工日常行为的基本规范,建设良好的校园文化,提高学校的管理效率,增强教职工的自我管理的能力,激励坚守岗位,积极做好本职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校教职工均应依规定之指纹签到时间签到
1、每周签到两次,签到时间如下:
周二:7:10-8:10 周四:13:00-18:00
2、在规定签到时间以内晚20分钟的视为迟到,超过20分钟的视为旷工,迟到及旷工按照学校《请销假 》。
3、如因公、因病或其他紧急情况确实无法于规定时间签到的,请在规定的指纹签到时间与人力资源部联系,并把请假手续完善报于人力资源部。
4、如节假日前、后签到,一次未签到者,按旷工处理。
5、因公外出学习、开会及办理其他事情者,需在外出前到人力资源部登记。
6、校级领导及60岁以上教授免签到,各单位负责人负责考勤。
二、 指纹签到遇到的问题
1、刷指纹时,如考勤机不能识别指纹或不能正常工作,要第一时间向人力资源部反映并采取补救措施(一楼党政办公室111室进行纸质版签到),否则视为旷工。
2、指纹处脱皮严重,十指都无法准确采集指纹的由院(系)部严格管理。督查一次不签到者按旷工处理。
3、常用和备份指纹因各类原因刷指纹不顺畅时可以到人力资源部重新采集指纹。
三、特殊情况考勤
1、因公务或个人原因需请假的员工需提前上报请假信息,根据请假时间通过OA上报请假信息(上报时间,每天上午9:00之前,下午3:00之前);请假三天(含三天)以上者,需经相关领导签字批准后的请假条及时递交到人力资源部;未及时上报者按旷工处理。
2、特殊时期因延时工作而无法签到的人员在此期间可以不参与考勤,但人员名单及不签到的期限须由单位批示后通知人力资源部。
3、所有参与考勤的人员若当日出现漏刷,必须递交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后的证明,否则一律视为无故旷工。
4、 对于个别单位轮休的员工,由本单位负责的领导需提前将休息的人员名单上报人力资源部,否则按旷工处理。
5、 考勤机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由纸质版签到表替代指纹签到机进行考勤。
6.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