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供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含第一学历证及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A4)各两份;
2、职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
3、一寸彩色近照四张;
4、应届毕业生另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以便办理档案托管;
5、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供原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6、荣誉证书复印件若干;
7、近三个月体检报告一份。
(二)报到流程
1、请先到人事处报到,填写新教职工报到登记表。
2、由人事处检验毕业证书、职称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真伪,然后新教职工需提供所需要的材料,并开具《新教职工报到手续表》。
4、新教职工持《新教职工报到手续表》前往接收单位签署接收意见,签署完毕后返回人事处签署意见并发放《教职工信息登记表》,缴纳体检费。
5、签订合同。(财务、物管、采购等工作岗位需签订经济担保书)三日内,请将《新教职工报到手续表》交回人事处工作人员审核后建立教职工个人档案。
6、新教职工咨询办理人事处工作人员人事档案相关转接手续,并至八楼组织部办公室咨询办理党员档案相关转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