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2016年教育部本科合格评估要求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对全省教师资格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教办人[2015]9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教职工相关档案信息更新工作通知如下:
一、更新范围
全校教职工人事档案
二、需报送的档案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3.普通话证复印件;
3.第一学历及最高学历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专科以上学历的需要认证,专科以下的不需要认证);
4.第一学位及最高学位复印件;
5.系列职称证(全部)复印件;
6.教学、科研及其他各种荣誉证书复印件;
7.个人简历(附件1)纸质版、电子版(个人简历以姓名命名,由各单位统一汇总后以单位名称命名拷贝至人事处师资科);
8、近期1寸照片8张;
9.教师资格认定时所填写的《教师资格申请表》、《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以及《个人体检表》。备注:2014年认定教师资格的表格现在在人事处存放不需要报送,2014年以前认定教师资格的以上三种表格需要报送。
三、材料报送要求
1.档案信息材料每人一个档案袋,个人档案材料存放顺序按照附件2进行存放,并将附件2打印存放至个人档案袋。
2.为了迎接河南省教育厅对我校教师资格管理工作的检查工作,请各教学院系(部)认真对本单位专兼职任课教师、实验教师教师资格证进行自查,并将本单位教师资格证自查情况汇总表纸质版(附件3)(学院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及兼职教师教师资格证复印件于4月7日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各单位教师资格证自查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师资科邮箱。
3.以上材料报送时间为4月7日下午5:00之前。
联系电话:13783665601(高老师)
联系邮箱:zzgyxyszk@163.com
人 事 处
二〇一五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