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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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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受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09-11-03 00:00:00  浏览:

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

关于做好2009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

材料受理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院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09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人〔2009〕382号)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豫教资办〔2009〕6号)要求,结合我省2009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的总体情况,现将2009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受理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材料受理时间及地点

1、受理申请时间为2009年11月6日至12日,各高校报送材料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不按规定时间报送材料的,不予受理。

2、受理地点:河南龙门大酒店(郑州市花园路与北环道交叉口东南角,河南省电视台北隔壁,总台电话:0371—66770062,66770063)。

二、报送材料种类

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材料,由各高校统一提交。

1、院校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院校正式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基本情况报告(正式文件)及公示报告各一份。

②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格式见附件2)。

③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信息数据盘。

2、个人申报材料包括:

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②《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一份。

③《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一份。

④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⑤学历证书原件(博士提交其学位证书)及一份复印件。

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⑦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还需提供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⑧聘任专任教学人员与学校签订的聘任协议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⑨专任教学人员身份证明材料及一份复印件。

各类证书原件在核准无误后返还单位,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各单位在整理材料时应当按照“免教育教学技能测试人员”和“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人员”两大类分别整理、有序排放。

三、材料录入整理要求

今年教育部对“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中的 “单机版辅助软件”进行了修订,各高校必须重新下载安装(登录“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下载软件、参数文件及使用手册),完成数据采集、上报工作(上报时选择“导出单机版合并文件”)

数据录入时,按照申请人员学历性质等情况分别录入,并在“专业类别”栏目内注明情况:

1、“全日制普招类师范专业毕业”人员及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或博士学位”人员,选择“师范教育类”;

2、“非师范专业毕业”、“自考、成招类师范专业毕业”和“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普招类师范专业毕业”人员,选择“非师范教育类”。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录入信息,否则将严重影响后续工作。

四、相关注意事项

1、各单位提交的材料,必须做到种类齐全,整理规范。凡正式提交的材料中,有缺失或不能证明有关情况的,一律退回。

2、报送材料时,各单位一并缴纳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人员测试费,由各单位统一组织收缴,每人260元。

2009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报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高校要抓紧时间,按照要求,认真把关,督促有关人员及早准备材料,按规定时间提交。教师资格教育教学技能测试拟于11月下旬进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并在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haedu.gov.cn)发布,请各单位注意查阅。

附件1.河南省2009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

受理时间表

2.河南省2009年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人员花名册(样式)

3.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材料要求

二○○九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1

河南省2009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

材料受理时间表

11月6日(18所)

安阳师范学院 安阳工学院

鹤壁职业技术学院 信阳师范学院

信阳农业高等专科学校 信阳职业技术学院

南阳理工学院 南阳师范学院

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 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

中共平顶山市委党校 中共焦作市委党校

中共安阳市委党校 中共濮阳市委党校

中共三门峡市委党校 洛阳拖拉机学院

11月7日(19所)

周口师范学院 周口职业技术学院

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焦作大学

焦作职工医学院 平顶山工学院

平顶山学院 河南质量工程学院

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平顶山教育学院

商丘师范学院 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 商丘科技职业学院

中共许昌市委党校 许昌学院

许昌职业技术学院 永城职业学院

周口科技职业学院

11月8日(18所)

中共新乡市委党校 新乡学院

河南大学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开封大学 开封教育学院

河南科技大学 洛阳师范学院

洛阳理工学院 洛阳市职工科技学院

洛阳有色金属职工大学 洛轴集团职工大学

安阳职业技术学院 漯河食品职业学院

中共郑州市委党校 中共洛阳市委党校

中共开封市委党校 中共南阳市委党校

11月9日(19所)

中共漯河市委党校 中共驻马店市委党校

中共信阳市委党校 中共鹤壁市委党校

河南师范大学 新乡医学院

河南科技学院 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

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漯河职业技术学院

开封广播电视大学 新乡广播电视大学

许昌广播电视大学 驻马店广播电视大学

信阳广播电视大学 南阳广播电视大学

黄淮学院 驻马店教育学院

新乡职业技术学院

11月10日(20所)

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 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

河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技术学院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 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河南职工医学院

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河南计划生育干部学院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 郑州交通职业学院

郑州旅游职业学院 河南财经学院成功学院

郑州电力职业学院 河南艺术职业学院

河南理工大学 郑州牧业工程高等专科学校

11月11(19所)

郑州经贸职业学院 郑州工业安全职业学院

郑州大学体育学院 郑州大学升达经贸管理学院

河南教育学院 郑州轻工业学院

河南财经学院 河南农业大学

河南中医学院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

黄河科技学院 河南交通职业学院

河南经贸职业学院 河南农业职业学院

中原工学院 中州大学

郑大西亚斯国际工商管理学院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干部学院

郑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11月12日(19所)

河南工程学院 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

河南职业技术学院 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

郑州大学 河南工业大学

河南广播电视大学 郑州广播电视大学

河南省轻工职工大学 郑州职业技术学院

中共河南省委党校 嵩山少林武术职业学院

郑州华信职业技术学院 郑州科技职业学院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河南省对外经贸职工大学

河南农业大学华豫学院 郑州电子信息职业学院

郑煤集团党校

序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申请任教学科

备注

附件2

河南省2009年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

院校(盖章): 申请人员类别:

注:1、本表可使用“单机版辅助软件”中的“数据导出”功能制作;2、“申请人员类别”应按“免教育教学技能测试”、“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两类分别填写;3、“申请任教学科”按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任教学科对照表(登录“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下载)填写至二级学科;4、相近任教学科应相对集中放置整理;5、花名册应以姓名排序。

附件3

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材料要求

一、申请者个人材料整理规范

1、原件

身份证、学历证书(博士提供学位证书,国外学历须有国家相关机构认证证书)、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成绩合格证、各种档案材料(如学籍表)等。

2、表格填写要求

(1)《申请表》、《品德表》、《体检表》必须使用水笔填写,不得涂改。

表格无效的几种情况:

①使用圆珠笔填写的;

②有涂改痕迹的;

③字迹潦草无法辨认的;

④填写项目不规范的;

⑤应由单位或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负责填写的项目,个人随意填写的。

(2)《申请表》中涉及栏目必须填写完整、准确、规范。

①《申请表》封面“户籍所在地”应当按照《申请表》填写说明的要求填写至乡、镇、街道办事处。

②《申请表》中“申请任教学科”必须按照教育部公布的教师资格任教学科准确填写至二级学科,并与电子信息数据一致,正式提交材料后不得更改。

3、材料整理要求

个人材料中涉及各类证书及档案材料的复印件使用B5型纸单面复印、缩印。

《体检表》内所附各类单项检查单据不需提交。

二、单位统一提交材料整理规范

1、花名册按照“免教育教学技能测试人员”和“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人员”分别整理,申请任教学科相同或相近人员集中排列。

2、个人材料分别装袋,按照花名册顺序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