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09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人〔2009〕382号)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豫教资办〔2009〕6号)要求,结合我省2009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的总体情况,现将2009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受理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受理申请时间为2009年11月6日至12日,各高校报送材料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不按规定时间报送材料的,不予受理。
2、受理地点:河南龙门大酒店(郑州市花园路与北环道交叉口东南角,河南省电视台北隔壁,总台电话:0371—66770062,66770063)。
①本院校正式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基本情况报告(正式文件)及公示报告各一份。
②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格式见附件2)。
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②《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一份。
③《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一份。
④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⑤学历证书原件(博士提交其学位证书)及一份复印件。
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⑦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还需提供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⑧聘任专任教学人员与学校签订的聘任协议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⑨专任教学人员身份证明材料及一份复印件。
各类证书原件在核准无误后返还单位,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各单位在整理材料时应当按照“免教育教学技能测试人员”和“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人员”两大类分别整理、有序排放。
今年教育部对“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中的 “单机版辅助软件”进行了修订,各高校必须重新下载安装(登录“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下载软件、参数文件及使用手册),完成数据采集、上报工作(上报时选择“导出单机版合并文件”)。
数据录入时,按照申请人员学历性质等情况分别录入,并在“专业类别”栏目内注明情况:
1、“全日制普招类师范专业毕业”人员及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或博士学位”人员,选择“师范教育类”;
2、“非师范专业毕业”、“自考、成招类师范专业毕业”和“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普招类师范专业毕业”人员,选择“非师范教育类”。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录入信息,否则将严重影响后续工作。
1、各单位提交的材料,必须做到种类齐全,整理规范。凡正式提交的材料中,有缺失或不能证明有关情况的,一律退回。
2、报送材料时,各单位一并缴纳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人员测试费,由各单位统一组织收缴,每人260元。
2009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报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高校要抓紧时间,按照要求,认真把关,督促有关人员及早准备材料,按规定时间提交。教师资格教育教学技能测试拟于11月下旬进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并在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haedu.gov.cn)发布,请各单位注意查阅。
郑大西亚斯国际工商管理学院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干部学院
河南省2009年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
注:1、本表可使用“单机版辅助软件”中的“数据导出”功能制作;2、“申请人员类别”应按“免教育教学技能测试”、“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两类分别填写;3、“申请任教学科”按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任教学科对照表(登录“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下载)填写至二级学科;4、相近任教学科应相对集中放置整理;5、花名册应以姓名排序。
身份证、学历证书(博士提供学位证书,国外学历须有国家相关机构认证证书)、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成绩合格证、各种档案材料(如学籍表)等。
(1)《申请表》、《品德表》、《体检表》必须使用水笔填写,不得涂改。
⑤应由单位或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负责填写的项目,个人随意填写的。
(2)《申请表》中涉及栏目必须填写完整、准确、规范。
①《申请表》封面“户籍所在地”应当按照《申请表》填写说明的要求填写至乡、镇、街道办事处。
②《申请表》中“申请任教学科”必须按照教育部公布的教师资格任教学科准确填写至二级学科,并与电子信息数据一致,正式提交材料后不得更改。
个人材料中涉及各类证书及档案材料的复印件使用B5型纸单面复印、缩印。
1、花名册按照“免教育教学技能测试人员”和“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人员”分别整理,申请任教学科相同或相近人员集中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