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09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人〔2009〕382号)精神,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豫教人〔2003〕149号)规定,结合2009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工作实际情况,现将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2009年全省教师资格教育理论统一考试时间为:2009年10月17日上午8:30至11:00。
2009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考场及考务工作仍委托各高校所在省辖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安排,考场单独编列。
各高校于10月15日至16日,到省教师资格认定认定中心统一领取准考证,并及时发放给参加考试人员。
各高校于11月1日至3日统一到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领取考试通过人员成绩合格证书。
为维护全省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各高等学校要切实做好对本校参加考试人员的考风考纪宣传教育工作。对于有舞弊行为的人员,将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1995年12月12日)第二十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规定执行。
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电话:0371—65831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