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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办事指南

资格考试

发布者:  时间:2016-03-25 00:00:00  浏览:

承办过程为: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务管理、下发任职资格文件、办理证书。

(一)组织报名

⒈范围对象

⑴郑州市企事业单位内签订有人事或劳动协议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⑵在党政机关从事专业技术性工作的公务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严格控制在审计、会计、统计、工艺美术、翻译、档案等系列(专业)。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仅表明其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不与工资福利等待遇挂钩。

⒉申报材料

详见市人事考试网上有关资格考试的相关报名材料。

⒊报名程序

分为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具体见市人事考试网上有关资格考试的报名程序。

⒋服务时限,服务人

由市人事考试中心主办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办理。

(二)资格审查

⒈范围对象

已进行过初审的报名人员。

⒉申报材料

详见市人事考试网上有关资格考试的相关申报材料。

⒊办事程序

由主管单位统一收齐拟审核材料后送职称处各协调组主办人员审核。

⒋服务时限,服务人

由职称处各协调组主办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随到随审核。

⒌说明

卫生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查(12月-次年1月)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审查(1月)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查(1月)

二级建造师资格审查(4月)

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审查(4月-5月)

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审查(6月)

企业法律顾问资格审查(6月)

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审查(6月)

执业药师资格审查(5-6月)

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资格审查(7月)

以上是部分资格考试的大致年度时间安排,具体详见市人事考试网上有关资格考试的相关内容。

(三)考务管理

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四)下发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文件

⒈办事程序

⑴接收省职改办资格考试合格人员通知;

⑵拟制郑州市资格考试合格人员通知;

⑶通知各主管单位并于郑州职称网上公布。

⒉服务时限,服务人

由职称处综合组负责办理。

(五)办理资格证书

⒈范围对象

资格考试合格人员。

⒉申报材料

⑴个人身份证原件;

⑵个人准考证原件;

⑶与准考证同底板的个人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⒊办事程序

⑴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各主管单位统一收齐申报材料,报送职称处综合组办理。

⑵职业资格证书由各报名单位统一收齐申报材料,报送职称处综合组办理。

⑶职称处综合组在省职改办规定时限内赴省统一验印。

⒋服务时限,服务人

由职称处综合组负责,卫生一般在1月-2月,二级建造师在3月-4月,具体见郑州职称网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