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郑州市第二批高层次人才期末评估的通知》(郑人社办〔2024〕340号)文件要求,经单位负责人,人事、业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基层管理人员代表,技术人员代表等组成的评估小组评估,李明同志单位自评合格。
现将单位自评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2月4日-12月6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结果持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递交至学校行政管理中心513室(联系电话0371-62595258)。
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