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将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教职工(教师、辅导员、行政及教辅人员)绩效考核暂行办法通知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单位负责人月度考核表在每月5日之前交至相关领导处,由相关领导在月底打分)
附件1: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教师绩效考核暂行办法
附件2: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辅导员绩效考核暂行办法
附件3:郑州工业学院行政岗位绩效考核暂行办法
附件4: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教职工月度考核打分表
附件5: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单位负责人月度考核表
人事处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日